这些天补习了几个名声在外的文艺作品。《我在伊朗长大》已经从杂志上看过很多次推介了,确实很真挚,特别是对我们在中国长大的人来说是有更多的现实意义与映射的。《穆赫兰道》在把它真正搞明白之后就真的赞叹到五体投地。《寒冬夜行人》前面给我感觉并不那么惊艳,但随着主线的逐渐深入,它把人一步步的带入迷宫,然后你会为其精致的连环架构和超人的创作理念惊叹。
于是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叙事方式的重要性。作为形式上的手段,假如运用得体,反而会有助于读者认同你的思想内核而不会成为需要拨弄开来的云雾。我希望自己开始努力把说理埋在故事里。
再有就是世界杯了,得提提朝鲜这个事。我是有些同情朝鲜队员的,但这种情绪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不可以再升华了。我并不否认他们的荣耀感和幸福感,这种源于无知的幸福其实无可厚非,而且甚至很多人都会自愿去选择这样。但问题是,这些人们并不是自主选择了那样一种无知的幸福,事实上他们从来没有过选择的概念。这是某些东西要被抨击的理由。
当然了,事情是这样,你反对别人来改造你的话,你也不该用同样的方式去改造他们,谁也不该理所应当的拥有一种权利说,我要把这个世界这个社会改造成什么样。很值得庆幸的是世界是参差多样的,我们有选择的余地,但要也同样能拥有选择的权利就好了,各自去到各自想要的地方,各安其道。
原文地址:http://ent.qq.com/a/20100617/000251.htm

谁曾想2010年南非世界杯开赛至今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不是德国队四球砍杀澳大利亚;不是C罗 面对镜头的爆粗口,也不是朝鲜球员郑大世的泪流满面,而是一件南非人引以自豪乐器,“Vuvuzela”。 呜呜祖拉,呜呜兹啦,哇哇兹啦,呜呜这啦,呜呜那啦,随你怎么叫,只要清楚这是件会发出黄蜂般嗡嗡声的大器具就够了。南非人为这届世界杯营造的盛世即是, 每场比赛好似上万只黄蜂的对决,你方嗡罢,我方嗡。奇观!球场里根本听不到人的声音,只能听见飞行昆虫们相互打招呼,想当初响彻球场的球迷歌曲《你永远不会独行》、《生命之杯》不见了,只留Vuvuzela的嗡嗡声,从开赛第一分钟一直响到比赛最后一分钟结束,不得不佩服非洲朋友们的肺活量。
所以,现在就可以大胆预测闯进本届世界杯决赛圈的两支队伍,一支是嗡嗡嗡,另一支是嗡嗡嗡,最后 举起大力神杯的还是嗡嗡嗡。
阅读全文 »本来还想为 2010 世界杯写点什么,不过老大发话了…我哭了…

我相信 Noel 那是愤愤不平的嫉妒。当今世界拉丁盛行,之后是 Hip Hop。Indie 摇滚似乎被边缘化了。仔细一想也对,谁会找一个快 40 的人,还经常打架,或者是满口粗话的乐队来演唱世界杯的主题曲呢。Noel 还有你那位宝货弟弟,我看你们还是别做这个白日梦了。即使 94 年或者 98 年世界杯在英国举行,应该也轮不到 Oasis。这是绝对涉及国家形象问题的事。说不定 Spice Girls 当时有希望…或者是 Boyzone, westlife 之类的。而现在英国足球似乎又找到了新的形象代言 Kasabian。
还是来看看 U2 的 “One” 世界杯主题曲高清 MV,为世界杯开踢预热一下。Bono 大哥前不久不慎受了背伤,估计此次世界杯只能在床上看了。还可以来看看哪个乐队球踢得最好。
最后还是希望大家在世界杯期间别忘了来 UKMusicHouse…

传统意义上每逢四年一届的足球世界杯是踢球人的盛会、看球人的节日,似乎还没有太多唱歌人的戏份。诚然,世界杯的主角是足球,不过竞技体育早已不是单纯的你死我活的肉搏战,其中浪漫情怀亦出众。足球和音乐联姻,正是荷尔蒙配美酒,激情四射,浪漫满场。总之,一首出色的主题曲会让一届世界杯生色不少。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也许你会记不起过往某届世界杯中自己支持球队的成绩,但一定会有那么一两首主题曲在你耳际萦绕。
《意大利之夏》!《生命之杯》!脱口即出。
阅读全文 »
昨晚英超最后一轮,赛前就一直在听 Limp Bizkit翻唱自George Michael的歌曲《Faith》。心里很清楚,对于曼联来说,还未开赛这个联赛冠军就已经算泡汤,但总还抱着点希望,能有奇迹发生。
“Gotta have faith!”
如果说曼联最不缺什么,那就是信念。
结果还是那个最正常的结果,切尔西夺冠。比赛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我还在听《Faith》,算是自我安慰。曼联球迷都该很清楚,这样一个赛季曼联是如何坚持下来的,不夸张说,五大联赛中再也没有像曼联一样困难的“豪门”。
现在说曼联是豪门都有些底气不足。是,曼联的确是赚钱机器,但所有人也都知道这家俱乐部背负着巨大外债。拜美国的格雷泽家族所赐。娘的,美国人根本就不懂足球,眼里除了钱就是钱。
鲍勃·迪伦名曲《Blowing in the Wind》一开头就提到每个活着的人都需要解答的问题“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按歌词,这里的“Man”很多人都理解为“男人”。其实单单一个“Man”在英文中除了特指男人外还泛指人,即男人、女人都算在内(the human individual as representing the species, without reference to sex)。所以这句歌词的理解还可以是,“一个人究竟要走多少路,才能称之为‘人’?”
我们总能听到某些人牛逼哄哄地说,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那意思,你还没学会走路时他就已经走桥过河。不少人听完这话会自愧不如,尤其现在宅男宅女越来越多,走的路越来越少,听这话就更心虚。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曼联球星Wayne Rooney最喜欢的英国乐队是威尔士的Stereophonics。
为什么了?
Wayne Rooney有个新纹身,其实也不新了,两年前纹的。他在右手臂的内侧纹着“Just Enough Education To Perform”(如上图),这句话正是Stereophonics乐队2001年专辑的名字。
选择纹这句话是因为,它用来形容Rooney再合适不过。Rooney高中没毕业就退学了,那时候他就跟着Everton训练。
极度狂热
在国航飞机上和一短发美女坐一块的几率有多少?对于我来说,接近于零,何况,这次坐在旁边的是一自带水饺当飞机餐的娘娘腔,于是,近二个小时,我只好献身于霍恩比,献身于拖了近一个月没有看完的《极度狂热》
作为一个KOP,买这本关于阿森纳的书,或许会被KOP们取笑,的确,拖了近一个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此,何况里面还有对阵利物浦的几次“伟大胜利”,令我很不舒服。但是,他是霍恩比啊,失恋排行榜,读了三遍,每次读完就在想,尼克啊尼克,为什么你和我总是想在一起。于是我能在无聊的旅行中继续下去,并再次发出感慨。当然,是脱离球队之外的。